节能环保

空气净化器国标正式公布 明年3月1日实施

作者:【未知】

2015-09-16 09:16:00 来源:腾讯数码  浏览量:

字号

9月15日消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2015年第26号公告显示,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于2015年9月15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正式公布。该标准将替代此前GB/T18801-2008国家标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雾霾天气的加剧让室内外空气质量污染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推动了空气净化器市场快速发展。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市场上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并出现了严重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无序竞争现象,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科学合理选择空气净化器。

2014年11月初,标准修订工作组经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了《空气净化器》(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委决定从11月21日起将该标准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据悉,空气净化器2015新国标强调了洁净空气量和累计净化量两个指标,洁净空气量就是CADR值,用来衡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力,而累计净化量则是指空气净化器工作过程中,洁净空气量衰减至初始值一半时累计去除污染物的总量,从使用寿命角度对空气净化器的性能进行了衡量。此外,在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型号表现上,新标准也做了明确规定,核心指标之一的CADR值必须在型号中体现。

空气净化器国标正式公布 明年3月1日实施

工业电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工业电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工业电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工业电器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工业电器网有权转载。
关注工业电器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