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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配储能的光伏项目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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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10:00:17 来源:索比光伏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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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疆开展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的通知》,以达至增强新疆电力系统调峰备用容量,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战略目标。

《通知》要求,全疆储能电站布局要向和田、喀什与克州三地州倾斜,试点储能电站装机总计不超过55万千瓦。

《通知》强调要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储能电站原则上按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配置。《通知》还指出,配置储能电站的光伏项目,原则上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

由于地理资源禀赋之别,南北疆电源结构迥异。北疆以火电、水电为主,南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场站众多。

根据国家能源局及新疆发改委最新数据,截至2018年12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总容量为8553.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51.6万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37小时,弃光率为15.5%;风力发电装机容量1921万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951小时,弃风率为26%。弃光弃风率均高居全国前列,南疆克州弃光率在2018年更是高达30.3%。

按照此番《通知》要求,光伏电站在配置储能之后,可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理论上可为一座100MW光伏电站每年增加数百万元营收。

目前,新疆共有约540座电站在“两个细则”考核之列,其中风电场181个,光伏电站300个。加装储能配置已成为西北新能源场站业主提升综合运营水准需要直面的关键策略。

在2018年最后三个月,新疆全区电站“考核+分摊”分数分别是85424、78452和86699,参与考核的新能源场站兑现金额均为负数。

而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疆全区已采用新版西北“两个细则”进行考核与补偿,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场站承压更为加剧。

本批发电侧储能电站试点项目申报截止为2019年5月1日。

以下为新疆发改委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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