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

陕西发布两项涉气地方标准 生物质锅炉纳入“新标准”

作者: 高乐 马昭

2019-01-16 11:59:38 来源: 西安新闻网  浏览量:

字号

1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我省制订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今后,生物质、醇醚燃料锅炉排放物也将纳入“标准”。

全省多种燃料锅炉均参照新标准

据了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首次整合并完善的地方性锅炉大气排放标准。标准适用范围针对全省,涵盖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多种燃料种类。使用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的锅炉参照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经测算,全省燃煤火电锅炉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将分别减排约0.67万吨、1.52万吨、1.26万吨,分别下降27%、40%、21%;燃煤锅炉经过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减排约0.14万吨、1.42万吨、1.41万吨。

新标准增加黄金、玻璃等工业污染排放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随着治污减霾工作的强力推进,我省对燃煤发电机组和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国家还将逐步对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该标准已跟不上形势的转变。加之,关中地区玻璃、陶瓷、砖瓦、黄金等行业还存在一定数量的窑炉,其环保要求偏松。

此次修订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取消了火电行业、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将这两个行业上升为全省范围内的单项标准。

同时增加了炼焦化学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黄金工业、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陶瓷工业、砖瓦工业的排放限值以及增加大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办法。

新标准执行后,预计炼焦化学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将下降70%,钢铁行业烧结工艺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下降50%、72%和67%。

工业电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工业电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工业电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工业电器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工业电器网有权转载。
关注工业电器网微信公众号